新建区人防办认真贯彻省办赣人防发(2018)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该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落实维护管理责任,确保人防工程战时防护效能有效发挥。自2018年5月1日起,该区内新建人防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时,一律要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使用单位与该办签订《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并要求建设单位编制《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手册》报审。5月11日,红林雅苑建设单位报送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手册》审查合格,该办随即与人防工程维管单位签订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新举措为进一步规范该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落到了实处。
(新建区人防办张连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