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目标管理,提高落实水平,推动改革发展,努力促进全市人防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南昌市人防办党组研究决定,对2016年全市县区人防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南昌警备区的领导下,围绕“四个强起来”工作目标,按照夯实基础、谋划长远、主攻难点、强化队伍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十三五”人防事业发展良好开局,为推动打造核心增长极基本成型、早日实现“四强”梦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1、建立组织。市办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以及行政审批、工程建设、指挥通信、法规宣传、财务统计、综合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综合处具体负责考评工作。
2、资料收集。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结合市人防办布置的阶段性工作,各考评责任部门要注重数据记载、考评记录,完整收集好考评资料,做到日常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3、实事求是。各考评责任部门要以考核办法为依据,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做到公正、公平、合理,该扣分的不含糊。考核数据一律以统计年报和入账数或以上报主管单位的报表为准。
三、评选条件
各县区参评条件必须达到“八有一无”:即有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保障、有防空袭方案、有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有一定数量人防工程并落实维护管理责任、有指挥通信平台、有防空警报、有联审联批窗口、有宣传教育,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根据省办目标管理考核文件要求,推荐参加全省县级人防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评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已完成或开工建设;
2、人均防护面积达到0.3平方米或者本年度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
3、完成短波通信网建设;
4、本单位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失泄密事件、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被立案调查的。
四、评选步骤
市办按照《2016年南昌市县区人防建设任务目标管理考核表》逐项考核打分,并在考核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择优表彰。
五、评选范围
各县区人防办。
六、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
(详见附表)
七、有关事项说明
参评县区人防先进单位必须提交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自评报告要针对评选条件逐项进行说明,不能笼统地把工作总结当自评报告,上报佐证材料要紧扣评选条件,无关的材料不要报送,没有自评报告以及佐证材料杂乱无章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2016年南昌市各县(区)人防建设任务目标管理考核表/file/upload/201607/22/10114533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