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日,国家减灾委,国家民政局共同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04秒,四川省阿坝藏族芜族自治州汶川县发生8.0级大地震,地震造成69227人遇难,374643人受伤,17923人失踪。
汶川大地震是建国以来破坏力最大的地震,也是上世纪唐山大地震后伤亡最惨重的一次大地震。
根据此次大地震出现的严峻形势与惨痛教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1998年3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进行了重新修订,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自2009年5月1日起颁布实施。同时党和国家为表达对地震及其它灾害遇难者的追思,增强中华民族的忧患意识,提高减灾防灾的能力,国务院规定: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震减灾日”。
2015年5月12日是全国第七个防震减灾日和防灾减灾日。今年的主题是“科学减灾,依法应对”。防灾减灾作为我们普通市民一般亦可称谓“防震减灾”但严格意义上是两个不完全相同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