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人民防空”?
答:“人民防空”是指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是何时颁布实施的?
答:1996年10月29日颁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何时颁布实施的?
答:1999年6月30日江西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2003年8月1日江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正。
4、我国人民防空的历程如何?
答: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成立,为对付美国和国民党空军对我国东北和沿海城市的袭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于1950年颁布了《关于建立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1951年,中央人民防空委员会正式成立。60多年来,人民防空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制定了一整套的人民防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建设了相当数量的人民防空工程,建立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组训了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对公民进行防空知识教育,制定防空袭预案和保障计划,为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打下了一定基础。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标志着我国人民防空事业走向法制化,表明我国的人民防空事业进入一个新时期。
5、人民防空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答: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全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防空工作。
人民防空作用不仅仅是在战时,而且在平时也得到充分的体现。人民防空的设施、设备,如工程、通信警报网络等,除保密部位外,都可以开发利用,为国家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平时坚持岗位练兵,在发生自然灾害、人为灾害、工业事故时,可以投入抢险抢修,抗灾救护,为减轻灾害损失发挥重要作用。公民通过接受人民防空教育,掌握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的求生技能,在平时遇到突发灾害或事故时,就能有序地进行自救互救,保护自己,减少伤亡。
6、人民防空的任务和防护措施有哪些?
答:人民防空的任务是: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
人民防空的防护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群众自身采取的防护措施,通过接受人民防空教育,熟悉和掌握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的求生技能等,达到自救互救、自我保护的目的。二是政府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的防护措施,主要是按照人防的要求,修建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设施,做好城市人口疏散和安置的准备,制定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和抢修方案,组建群众防空组织等,达到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的。
7、组织与个人的人民防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八条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义务。这一规定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一切组织和个人应得到的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是:防空袭疏散、掩蔽、医疗救护和救助,必需的生活供给,接受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等。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依法履行的人民防空的义务是:参加人民防空建设,负担人民防空费用,执行人民防空勤务,保护人民防空设施,参加群众防空组织,接受人民防空教育、训练,开展相互救助等。
8、我县何时确定为人防重点城市?
答:2004年,我县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9、什么叫“防空地下室”?
答:防空地下室 ,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它不同于普通地下室,必须具备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各种要素条件要求,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防护能力。防空地下室是我国目前主要的人防工程。
10、防空地下室与一般地下室有何区别?
答:区别在于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战时具有防空功能,一般地下室不具有战时防空功能。
11、与地面建筑相比,人民防空工程有哪些优点?
答:人民防空工程具有以下优点:(1)温差小,冬温夏凉;(2)与外界基本隔绝,宁静、清洁、污染少;(3)地下工程内可控性大,对温度、湿度的控制,空气的调节比地面优越;(4)便于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发生意外情况,易于控制和处理;(5)由于地面与地下温差大,可利用地下水和冷风进行地面防暑降温。
12.什么是人防工程的防护标准?现阶段我县人防工程防护标准确定为几级?
答:人防工程的防护标准是指人防工程抗核武器、常规武器、生化武器等的打击能力。按防核武器的抗力级别分为九级:1级、2级、2B级、3级、4级、4B级、5级、6级、6B级;按防常规武器直接命中分为1级、2级、3级、4级;非直接命中分为5级、6级;按防化学武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
现阶段我县人防工程防护标准确定为防常规武器非直接命中6级。
13、防空地下室的“三防”是指哪些?
答:“三防”是指防核武器、防化学武器、防生物武器。现代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人防工程要提倡具备新“三防”即防精确打击、防侦察监视、防信息攻击。
14、什么叫“结建”?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在全国人防系统内,通常把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简称为“结建”。
15、什么叫“民用建筑”?
答:《人防法》所说的“民用建筑”,是指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学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这里说的“民用建筑”是区别于“军事建筑”和工业生产性建筑而言。
16、“结建”人防工程有哪些好处?
答:“结建”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结合建设在楼底下,可以提高城市防空抗毁能力,有效保存战争潜力。战时遇到敌方空袭时,楼上人员和附近居民出入方便,可以就地就近疏散。防空地下室 建在楼房底部,对航弹的直接命中和早期核辐射、核沉降却有效好的防护效果,可以大大地减少人员的伤亡损失。修建防空地下室还可以增强楼房稳定性,提高地面建筑物的防灾抗毁能力,能有效地减少轻地震所造成的危害。修建防空地下室可以增加楼房的使用面积,节省土地,在确保战备效益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7、为什么说人防工程是城市“民生工程”?
答:实践表明,建设人防工程,能够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有利于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节约地面空间,从而建立合理用地、集约用地的新机制;有利于优化城市环境,在地面建设更多的公共绿地、城市广场等,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扩大城市的开敞空间,增强城市建筑韵律感和整体美感,保持城市生态平衡;有利于改善城市交通,通过分流地面交通,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有利于发展城市经济,完善城市功能,扩展服务业空间,增加就业渠道,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提升城市的战时防护水平和平时防灾能力,实现防御战争与抵御灾害的平战结合目标。
18、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范围是什么?
答:城市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的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19、我县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1)新建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度三米以上的,以及居民住宅楼和危房重建住宅项目,按地面建筑底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2)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四修建防空地下室;(3)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等区域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四修建防空地下室。
20、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原则是什么?
答: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原则是谁投资,谁使用,谁管理。
21、投资建设和开发利用人防工程有哪些主要优惠政策?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投资者平时对人民防空工程享有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建设和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大军区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赣府发[2009]15号文件规定:“除按规定应建的‘结建’工程以外的其他人防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确定相应权利和义务。人防工程平时由所有权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可以转让、拍卖和申请抵押贷款。”“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享受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性项目有关优惠政策。”
《上饶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包括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免收水电气增容、市政设施配套、教育费附加、墙改发展基金、白蚁防治、房产开发管理、土地使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各项规费;供电、供水部门要优先保障人民防空工程的用电、用水需要。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的水电费,比照民用价格给予优惠;对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含口部伪装房)、设备设施、场地、技术等为社会生产、群众生活服务所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和房产税。凡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并全部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可免收企业所得税,其他地方税收应给予优惠。
22、什么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答: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指新建民用建筑因地质、结构等原因无法同步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必须依法向人防部门交纳建设规定面积的防空地下室所需的工程费用,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建设,简称为易地建设费。
23、民用建筑建设单位申请易地建设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易地建设。
(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二)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三)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底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上不合理的;(四)建在暗河、流砂、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合修建的。
24、如防空地下室验收不合格,对整个上部工程有何影响?
答:防空地下室设计不合格的,整个工程不得评为设计合格工程;防空地下室验收不合格的,整个工程不得评为合格工程。
25、对被评定为“不合格”的防空地下室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防空地下室被评定为不合格,建设单位应按人防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整改后,再报人防主管部门进行复验,直至合格为止。否则,整个工程项目不得评为优良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不得办理房产证。
26、对不履行修建防空地下室义务的建设单位如何处理?
答:新建城市民用建筑时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修建或者补建。限期内未修建或者未补建的,除按照应建面积和规定的收费标准全额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外,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应修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处以10万元罚款;(二)应修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三)应修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7、我县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700元计收。
28、对不履行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如何处理?
答:对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缴,并从滞纳易地建设费之日起,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
29、我县开展的人民防空行政审批项目有哪些?
答:我县现开展的人防行政审批项目有9项:①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②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③权限内人防工程拆除、封填审批;④经国家批准建设的人防工程拆除、封填审批;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审批;⑥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审查;⑦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审批;⑧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或开发利用审批;⑨在人防工程安全使用范围内埋设地下管线或修建地面设施审批。
30、民用建筑人防行政审批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答: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1)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设置审核意见书一式三份;(2)发改委或主管单位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扩初设计批复复印件;(3)规划红兰线图;(4)详规;(5)水文地质资料;(6)经审核的施工图(防空地下室全套图、地面建筑的全套图,包括存有防空地下室平时、战时平面图的CAD软盘);(7)涉及原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供由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项目对原有人防工程影响报告及经人防办同意的处理方案;(8)防空地下室设计单位相应设计资质等级。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1)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设置审核意见书一式三份;(2)发改委或主管单位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扩初设计批复复印件;(3)规划红兰线图;(4)详规;(5)水文地质资料;(6)经审核的施工图(地面建筑的全套图);(7)涉及原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供由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项目对原有人防工程影响报告及经人防办同意的处理方案。
31、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如何落实人防的前置审批权?
答:上饶市人民政府、上饶军分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第13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等原原因难以修建的必须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人防主管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处理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未缴纳易地建设费的行为。未经人防报建审批或设计文件审查不合格的,城市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竣工验收未经人防部门验收许可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房产部门不得办理发证手续。
32、什么是平战结合?为什么要平战结合?
答:人民防空建设各个方面的软、硬件设施,在不影响防空袭能力的前提下,和平时期用于社会。可直接成为城市建设、经济建设的一部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种“立足战备,着眼平时,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行为统称平战结合。
33、平战结合的原则、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人民防空建设应在保证战时防空袭斗争需要的同时,积极适应和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基本要求:(1)人民防空建设和军事要地建设相结合,人民防空建设必须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做到地上、地下统一安排;(2)人民防空工程和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与平时使用相结合,以用促备,以备促用,互相促进;(3)人民防空战备效益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结合。战备效益是前提,经济效益是基础,社会效益是必然。在具体实施中,要正确处理好“三个效益”的关系。
34、人民防空工程向社会开放有什么要求?
答:为促进人民防空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国家采取开放和扶持政策,除重要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枢纽等重要工程外,在不影响其防空效能的条件下,鼓励平时予以开发利用。
35、什么是人防建设专项规划?
人防建设专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完善与补充。城市人防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研究并论证规划期内城市人防工程、人防通信警报设施、重点目标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人口疏散比例与场地的建设和发展条件,确定城市总体人防防护体系的发展目标、建设规模,确定城市人防工程体系和设防部署,确定城市普通地下空间的利用规模和战时用途,正确处理好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的关系,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指导人防建设协调发展。
36、到2010年我县城市规划区内的人均防空地下室面积要达到多少?
答:人均要达到0.15平方米。
37、县级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程在建设规模和功能上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指挥中心工程由防空地下室和地面建筑组成。防空地下室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战时作为一等人员掩蔽工程,防护等级为防核武器6级、防常规武器5级、防生化武器乙级。地面建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地面指挥室,建筑面积控制在1500平方米,分为指挥区、通信区、保障区,包括指挥大厅、总控室、机房、首长及各类人员办公室等要素;二是人防专业队员培训演练教室和装备器材库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0平方米以内。
38、人防(民防)宣传有哪些时间节点,主题是什么?
答:一是“3.1国际民防日”,主题是“民事防护”;二是“5.12”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人防是防灾减灾、政府重要力量”;三是“9.18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主题是“国防、战备”。
39、人防宣传教育“五进”是指什么?
答:防空防灾知识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
40、城市重要经济目标包括什么?
答:包括重要的工矿企业、科研基地、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桥梁、水库、仓库、电站等。
41、人防的基本手段是什么?
答:概括起来就是“走”“藏”“消”三个字。“走”就是适时地组织人员疏散。 “藏”就是及时地进入人防工事隐蔽。“消”就是及时地消除空袭或灾害造成的后果。
42、便携式家庭应急包应包括哪些必备物品?
答:身份证件、血型标记卡、通信联系卡、救生绳、三角巾、绷带、止血带、固骨夹板、口罩、毛巾、防毒眼睛、应急药品、方便食品、瓶装水、口哨、手电、手机、半导体收音机、锤子等。
43、和平时期为什么要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
答:为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建设方针,人民防空警报建设是人民防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装备技术上讲,试鸣可检验防空警报设备是否随时处于良好状态,检验防空警报音响覆盖范围。从战略上讲,它是人民防空一项重要工作,体现“警钟长鸣”,通过试鸣,可以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战备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
44、防空警报信号的音响有什么规定?
答:防空警报是防空袭行动的信号,对于战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夺取防空袭斗争主动权,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规定防空袭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预先警报 预先告诉人们敌人即将空袭城市,要求做好防空袭准备。规定音响信号为:鸣36秒,停24秒,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 表明敌空袭兵器已临近城市,空袭即将开始或已经开始,警告人们迅速隐蔽。规定音响信号为: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 表明阶段空袭已结束,空袭警报解除。规定音响信号是连续长鸣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
45、听到防空警报后怎么办?
答:平时是对防空警报器进行试鸣,属人民防空正常开展工作,请广大市民在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战时听到预先警报后,应立即拉断电闸,关闭燃气,熄灭炉火,携带好毛巾和必需的生活用品,在社区防空队员的组织下迅速到达指定地点或人防工事准备隐蔽。
当听到空袭警报时,应就近进入人防工程隐蔽。如情况紧急无法进入人防工程时,要利用地形地物就近隐蔽。不要惊慌乱跑,要远离建筑物,不要在高压线、油库等危险处停留。
当听到解除警报后,要有秩序地进行返回,不要进入化学和辐射污染区。
46、江西省防空警报试鸣日是哪一天?
答:九月十八日。
47、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对人防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要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功能性、配套性和服务性作用,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按照“先建地下,后建地上”的要求抓好城市防灾减灾和应急设施建设。
48、什么是防空防灾一体化?
答:防空防灾一体化,又称“两防一体化”,指国家在和平建设时期,依托人防,把人民防空与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结合起来,实行统一管理,资源共享,保证政府及时有效地指挥和调动社会各种救援力量,对各种重大、突发的社会性灾害和事故实施紧急救援,建立和逐步完善战时防空与平时防灾相结合的综合协调救援机制。积极推进“两防”一体化建设,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人防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9、人防管理费用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收费总额200万元(含),管理费用标准为收费总额的10%;收费总额201万元至500万元(含),管理费用标准为收费总额的8%;收费总额501万元以上管理费用标准为收费总额的6%。
50、什么是人防“准军事化”建设?
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是相对军事化而言的,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我国人民防空(民防)军地共管的领导体制,从人防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平战结合的实际需要出发,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纪律建设、管理模式等方面,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条令、条例,结合地方党委、政府对党、政机关建设的要求,和国家公务员行为准则,对人防机关各项建设做出接近或相当于军事化的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这些规范、标准的要求。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已明确要求要把各级人防机关建成“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准军事化”机关。